涂志,祖籍湖北孝感,先后毕业于原中南政法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对外经贸大学法学专业, 2002年创办了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同年被中国劳动保障报指定为唯一在线咨询律师,2003年成为北京市法学会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学分会会员,同年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学院共同从事中国劳动关系方面问题的研究。 执业期间多次参加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刑事辩护、民商事等专业培训。 在十几年的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中,先后担任五十余家国有、私有企、事业单位担任过常年法律顾问。 先后代理的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事业发展中心申请撤销厦门仲裁委员会裁决股权纠纷争议案、北京华奥中心业主与北京京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桂林市小香港商业城业主状告桂林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不作为案件、北京望京新城308名业主状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行政诉讼案、桂林市铁合金厂500名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案等案件,充分展示了多年来诉讼经验的积累与技巧,在作为厦门市警察杀妻案件、山东烟台行长被人大代表雇凶杀人案等刑事案件的被告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身份时,又充分显示了娴熟的辩论功底,并先后为四起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告人担任辩护人均最后认定为无罪。 十几年来,本人善于总结办案中的经验和教训,先后起草了《案件反观审判》、《对开发商未如约办理房产证之法律问题的探讨》、《对劳动仲裁时效的质疑》、《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稳定和有序发展》、《人大代表雇凶杀人逍遥法外银行行长因公殉职无人问津》、《人民法院应慎用“案情复杂”》、《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工资待遇及工龄认定》、《政府部门的协调导致逾期办证可以是不可抗力吗》、《政府能否成为开发商的挡箭牌》等文章,被诸多媒体收录、上网。 2003年起,涂志律师牵头与劳动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合作,开办中国劳动保障报“援助在线”、“与法同行”等栏目,主持编写了《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政策百题问答》一书,并组建国有企业改制专家小组,为改制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任职期间本人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法司和商业改革司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实施而起草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结合司法实践,配合条法司和商业改革司参与了《条例》主要章节和条文的解读编写工作,起草了“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多次参与商业改革司关于《条例》与备案工作的研讨,参与了跨省特许经营企业的备案审核和咨询工作;参与了商业改革司组织的“两期全国商务系统商业特许经营培训班”的授课;会同商业改革司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特许经营案件审理的调研”工作进行了沟通与磋商,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案例,提出了很多合理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