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光泽律师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电话:13941665139
Email:sun_law62@163.com
执业机构: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7199610678033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三段10—34号(火车站西行400米路北)
孙光泽律师
专长领域: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电话:13941665139
Email:sun_law62@163.com
执业机构: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7199610678033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延安路三段10—34号(火车站西行400米路北)
孙光泽,1962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本科。现任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1994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起任解放军某法律顾问处律师,并担任所在部队、机关、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和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多次为现役军人、烈军属和复、转、退伍军人提供法律服务。
退出现役后,先后在辽宁金钟律师事务所、辽宁卫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办理了多起刑事、民事和劳动争议等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的被告人被判无罪,有的改变定性,使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在办理民事诉讼和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运用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过程中,通过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谈判等方式,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利。在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己任,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巧。
在服役期间和退出现役后,因工作突出,曾荣立三等功、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评为优秀律师等,并多次受奖。
为报答部队多年来的培养,将继续为现役军人、烈军属和复、转、退伍军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律师的宗旨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业务范围:
一、解答法律咨询
二、代写诉讼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三、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四、办理刑事案件
1、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近亲属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收集、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以及维护其诉讼权利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接受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4、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五、接受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七、代理仲裁案件
八、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1、为委托人提供律师见证服务。如债权债务、财产权属、遗嘱继承、合同等;
2、为委托人提供调查、查询服务。如为本地或者外地的委托人提供企业登记查询、房屋权属登记查询、车辆登记信息查询、户籍查询等;
3、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委托人分析、策划、判断所涉及的事务与法律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方案;
4、发表声明、出具律师函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以法律顾问或律师的身份向社会或对方当事人发表对某个问题的声明,出具律师函等;
5、办理涉及个人合法财产的转让、质押、继承、赠与等手续;
6、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九、担任法律顾问
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