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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303091565 2011-04-18 09:55
我公司和员工签订是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而且员工手里的那份协议公司没有盖章,员工在没有告知公司的情况下私自不来了,公司现在要就协议中的一条:“乙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或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币1000元整)”。要求赔偿一千元。请问协议生效吗 公司是不给员工上保险的,他可不可以凭借没有上保险来反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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