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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宋百海律师, 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三级律师,现任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省律师协会劳动关系业务委员会委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日照市信访局涉法信访律师团成员,日照电视台《社会零距离》栏目专家顾问团成员,2006-2007年度日照市优秀律师。

  宋百海律师自1997年到原日照市第一律师事务所(现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以来,已经办了各类案件一千余件,已具备了丰富的法律知识,积累了纯熟的实务经验。擅长代理劳动争议、民商案件、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长期担任多家不同性质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宋百海律师长期致力于劳动法领域的业务实践和理论研究,尤其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代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巧。已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并担任兼职仲裁员。先后承办了中石化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技宝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日照市电业局、日照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岚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亚太森博浆纸有限公司、日照市烟草公司等在日照市颇具影响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共120余件500余人次,涉案金额达千万元。2004年,日照永和大阳摩托车公司与颉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在仲裁已裁决大阳公司败诉赔偿颉某各项损失15万元的情况下,代理大阳公司一审诉讼,最终反败为胜,判决颉某赔偿大阳公司损失15万元,此案为大阳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在林某强奸案、申某诈骗案等多起刑事辩护案件中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辩护意见最终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无罪释放。2000年,被告人杨某丽与家人将被害人杨某乱棍打死,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宋百海律师担任杨某丽的辩护人,提出了杨某丽是出于激愤杀人等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最终杨某丽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6年受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无偿为一审已经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于某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于某二审辩护人,经律师多方查证,终于找到案件突破口,二审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改判被告人于某死缓。

  从业多年以来,宋百海律师已严谨的工作作风、精湛的业务水平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现已具备优秀律师的睿智、成熟,善于攻坚等优秀品质,具有鲜明的办案风格和综合分析案情、综合运用法律知识与诉讼技巧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谈判能力,完全有能力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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