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忠和律师 1971年出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证号:13717200810523271,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律师本科专业,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雇员受害赔偿、工伤事故、房地产、建筑工程、经济合同、资产催收、婚姻继承等纠纷,并成功办理多起风险代理案件,主要服务或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有,菏泽市日报社、菏泽市电视台、菏泽市建设局监理公司、菏泽市住房建筑有限公司、菏泽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菏泽市电厂、菏泽市新世纪旅行社、菏泽桃园印务有限公司、菏泽利宝食品有限公司、菏泽威利斯化工涂料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具有沿海省市办案经验(刑事、交通事故、雇员赔偿、工伤事故、合同纠纷等案件)成功辩护和代理了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赵某某故意伤害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闫某某敲诈勒索案、天津市西青区审理的刘某某抢夺案、青岛即墨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于某某交通肇事案、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陶某某故意杀人案、山东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乳山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公路运输合同纠纷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灵活的办案技巧,精准的判断能力,确保委托人以最小的投入赢得最大的效益是申律师一贯追求的执业风格;勤免敬业,严谨务实,恪守职业道德,竭尽所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申律师一贯追求的执业理念,多年来一直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同行的尊重。申律师一向关注公益事业,被菏泽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为援助团律师、菏泽市牡丹区关工委“红盾情”爱心工作委员会特聘讲师。申律师向社会郑重承诺,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帮助,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倾注一定力量。天行健,君子当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当厚德载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