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春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沈玉春律师从业十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民商事案件,先后担任数十家机关、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离婚继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法律顾问等,具有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几十次成功的无罪、缓刑及罪轻辩护,受到当事人和家属的一致赞誉。承办的大量民商事案件,本着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着重对顾问单位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为顾问单位带来了很好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客户给予非常高的评价。
沈玉春律师从业的同时,结合实践经验,认真进行法学研究,先后在多家刊物、媒体发表《无罪判决的启示——没有其他直接证据应证 供述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论合同的效力》、《房地产企业的风险控制》、《离婚案件中证据适用问题》等论文数十篇,具有广泛影响力。
沈玉春律师执业信念:接受当事人委托,维护当事人权益。
主要服务范围: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离婚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担任法律顾问、审查和起草合同、参与谈判、工商调查、律师见证、出具法律意见等。
电话:13951675287
执业机构: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园A座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