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素华律师,江苏江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中共泰州市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第五支部书记,研究生学历,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全国首届法律顾问资格。
全素华律师愿以法律的权威为社会尽一份心、出一份力,为广大公民、业主、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等真诚地提供高优质高效率的律师服务。
全素华律师服务范围:
一、担任公司、私营企业、工商业主、公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律顾问;
二、代理经济案件、民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案件的诉讼、仲裁、复议、申请再审和申诉等;
三、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代理刑事附带民事当事人的代理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担任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
四、代理银行、保险、票据、证券、投资、信托、担保公司等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代理外商投资、项目合作及中国公民向海外投资、合作等法律咨询事务;
六、代理建筑工程的发(承)包、房地产开发、拆迁、银行按揭、房屋预售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代理各类企业、公司的产权交易、股份转让、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法律事务,包括兼并、破产、收购、参股、控股、承包、租赁、托管、拍卖等法律事务;
八、代理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
九、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提供咨询服务,修改、审查、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十、代理工商、税务、国土出让及转让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全素华律师相信:人类正义的智慧才是法律天平上真正的砝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