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吉才律师,1988年在基层政府工作,1990至1991年任副镇长,1996年起在县检察院工作13年,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中国二级检察官,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在国资所贵州振黔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特别是贪贿等渎职案件的辩护。担任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案件的代理人,担任单位或者个人常年法律顾问,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
秦吉才律师,1988年在基层政府工作,1990至1991年任副镇长,1996年起在县检察院工作13年,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中国二级检察官,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在国资所贵州振黔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特别是贪贿等渎职案件的辩护。担任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案件的代理人,担任单位或者个人常年法律顾问,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