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评价: 既有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十分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娴熟的办案技巧;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出众、逻辑思维能力及沟通表达能力强;坚守诚信、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办案特点: 办案中不辞辛苦、勤勉敬业;分析案情细致入微,能够用自身二十年法官的经历和独特视角,为当事人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及较好的预判案件的走向,同时深入剖析利弊关系,给当事人提供出最佳的解决方案,从而为当事人实现其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业务领域: 办理各类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物权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刑事辩护及为各类企业提供从设立到发展壮大期间各个环节的专业法律服务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专业经验: 从事法律职业二十年来,办理各类案件达数千件之多,具有十分丰富的办案经验及娴熟的办案技巧,曾为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提供法律服务,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为己任,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高度信任。工作经历: 在河北省某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委员;国家一级法官。获得的荣誉: 2002年被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2003年被承德市人事局记个人三等功; 2010年被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授予“承德市第十五届十大优秀青年”嘉奖称号; 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被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委优秀调解能手; 2008年、2010年被区委、区政府评委先进个人; 连年被本院评委办案能手或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