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自柱律师,男,法律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任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员。具有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硕士毕业论文《搜查证特定性研究》被《刑事司法论丛﹒第1卷》全文刊载。
张自柱律师专注于刑事法律,先后代理数宗广受媒体关注的刑事案件,比如经济犯罪方面:郑某诈骗深圳富豪3.6亿案,“手机超级病毒”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技术天才”李某内幕交易案、张某内幕交易深圳天威视讯案、证券公司保代广某内幕交易案、某上市公司董事吴某内幕交易案、“国门一号”吴某特大走私案、某文化产权交易所程某非法经营案等;职务犯罪方面:某医院院长张某受贿案、某看守所教导员古某徇私枉法案、某法院副庭长利某滥用职权案、某市水务局机关党委书记刘某受贿案、某市国土局处长陈某受贿案等;传统犯罪方面:飞行员孔某危险驾驶案、黄某车公庙抢劫宝马杀人案、海丰县某夜总会特大容留他人吸毒案 、龙岗杨某绑架胁迫人质故意杀人案等等,并使多起案件获得了不起诉、缓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