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宗旨:铁肩担道义,伸人间正气,铲世间不平
彭豪,男,43岁,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法律系,本科文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已有20年,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丰富,秉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服务理念,以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娴熟的法律实务操作技能,致力于实现委托人的委托目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胜诉及时制定最佳方案,预测、防范诉讼风险,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善于在法律规定内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是当事人维权的好参谋!期间,承办过各类大案、要案,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处理过多起群体性事件,防止多起民转刑案的发生,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当事人的好评!每年所办理的案件逾百起,主要擅长于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纠纷。
刑事辩护
刑辩律师的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刑辩律师的权利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进行辩论,发表辩护意见。
服务范围
刑事辩护
侦查阶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进行进行辩论,发表辩护意见。
婚姻家庭
代写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代为立案、代领法律文书、制订维权胜诉方案、调查取证、出庭辩论,争取法院作出有利判决。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接受委托勘察现场、调查现场目击证人,争取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正确的认定。代理当事人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事故责任认定。代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扣押事故车辆、代为起诉、搜集整理证据、出庭辩论、代为申请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