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杰律师,39岁,本科文化(上海大学),目前为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
本人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0年,主要代理民事案件的诉讼、谈判、调查和见证,刑事辩护工作亦曾多次涉及,独立办案为主。
先后执业于郑州华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和上海市正达律师事务所(至今),师从顾正律师,现为合伙人之一。
执业11年,服务领域广泛,其中更多办理、更为擅长的是婚姻家庭案件、公司合同纠纷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部分案例简介:
1、办理上海市虹口区“卢比克魔方”内总投资约800万元的商业地产租赁项目,完成谈判和最终签约。
2、办理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的港资广告公司两股东争议处理,保护男股东免受女股东所雇“讨债公司”反复骚扰和伤害,促成《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和全部履行。
3、数百温州人“参股”的上海某公司涉嫌诈骗罪(后为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约4亿元,顾正律师担任辩护人,本人参与所有版本《加盟协议书》的整理、修改、实地调查、股东和董事会议。最终该案经二审撤销案件,法定代表人无罪释放。
4、代理某港资房地产开发商下设物业公司应对总经理为首的、大部分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集体劳动争议案,积累较丰富经验。
5、办理上海第一家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变通处理和综合谈判、协调,成功避免集体劳动争议诉讼。
6、建议受害人父母起诉前最后一次协商、律师出面后一小时完成“狗咬幼童”案索赔谈判,狗的主人当场承认错误、支付赔款并书面承诺如有后遗症将继续赔偿。经过两年,该幼童至今健康、正常,双方纠纷应已了结。
7、闸北某少年结伙、多次抢劫女青年,一审被判处三年,二审本人法律援助。后法庭改判缓刑,当庭释放。该16岁少年与父母、姐姐相拥而泣,对律师和法庭感激不已,至今约6年再无犯错。
8、上海知名炒股专家利用担任某证券公司理财顾问之便,秘密操控多省市股民帐户及其资金、为客户和妻子牟利、被湖北警方倾力侦破的刑事辩护案。
9、江苏省某房产买卖7年后、买方要求过户被拒绝,担任被告(卖方夫妻)的代理律师。
在独任法官坚决支持原告过户请求的不利情况下,通过反诉和谈判争取时间,寻找契机,最终在独任法官转为普通程序而“走过场”地开庭时,提出“事实占有和法定占有”的共同占有概念,书面强调“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代合议庭法官撰写向上级请示函,在独任法官仍完全不理会被告反诉请求的情况下,坚持反诉,要求适当提高房价10万元。最终庭长兼审判长转变立场,认同律师观点,并转而对原告施加压力,促成双方达成“原告支付5万元、被告配合过户”的调解方案。此案确立了本人“讲真话、善调解”的办案特点。
10、50岁某男有外遇,离家失踪1年,突然返家被拒绝,女方报警并聘请本律师起诉离婚。离婚成功后择机另行起诉分割共同财产——两套房子,获得较有利判决:此前该男子扬言要分120万元,实际分得27万元。双方都服判,没有上诉,目前处于自行履行判决阶段,男方信任并接受律师居中协调。
曾发表《结婚合同》、《非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适用<劳动合同法>实用建议》、《律师办理合同审阅修改业务操作指南》、《浅议感情破裂时间推定制度的建立》、《家族企业股权转让法律问题》、《论侵害证券交易权犯罪》、《拼车协议》等文章,其中《结婚合同》受到较多关注。
本人热心公益,关注弱势群体,长期参与法律援助,曾获上海市卢湾区优秀社区顾问律师、劳动争议代理律师。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继续办理精品案件,本人仅接受以下网源案件的委托:
1、疑难复杂、难以找到律师代理的全国性案件、有代表性案件、奇特案件。
2、律师基本服务费1万元以上的上海地区案件、2万元以上的江浙沪皖案件、3万元以上的其他地区案件。
3、影响巨大而深远、当事人亟需帮助却无力支付律师费、需要特殊照顾的弱势群体受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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