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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m1122 2013-12-05 17:14
我在咨询栏里发布不了,只有这里给您留言了,期盼您的联系。08年我与某学校口头协议学生的收入分成, 我负责教学,校方提供场所。2013年7月,我完成了和学校的教学任务,并提出不再合作,但校方不给我2013年2月到7月的分成工资约计4万余元,理由是我没有提前一个学期或者提前一年给校方说离职的事,还有我自己另起炉灶自己开了工作室【现在还未到工商登记,工商人员都说过我不用登记】,校方说我抢生源,让他没得办法再继续,因为当时只有我一个科目的老师,但是九月他找了新的老师,我认为双方都应该在生源上有一定的影响,而不是他一方面的。现在12月了,我一直给校方打电话,我也有录音,包括他承认这笔钱,之前说要给,现在就上法庭解决,还反咬我一口,不给我分成还告我,律师,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去了劳动局,办事人员说我这个不仅是打工的问题还是投资性的问题,而且按照本地的法律,每月最低工资额度是1050.照这样算的话,尽管我打赢了官司其实实际我也输了,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具体的您可以联系我,我先咨询,如果您觉得可以打改怎么打,我愿意支付您的辛苦费,谢谢!对了,这五年来,没有给我购买过保险,如果他不承认和我合作,但我我能证明我是那里的老师,也就是他的员工,那么他是不是该补齐这五年的保险什么的呢?这是最坏的打算,律师,您帮帮我好吗?大学生创业真的很不容易。。。您可加我QQ1735959052,这里不方便留电话,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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