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灿,男,1973年9月出生,合伙人。 1995年取得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毕业证书,被授予法学士学位;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此后又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司法部涉外律师培训和高级律师培训结业证书。曾先后在浙江、成都、海南执业。现在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执业,系海南省律师协会民商法委员会委员。 黄律师曾成功代理多起新型复杂、重大的民事和经济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数亿元的经济损失。所代理的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与江苏江阴物贸中心2.8亿元的信用担保案,历时四年,六进最高法院,为建设银行避免损失近3亿元。 代理日本池田糖化直属itk株式会社与海南某国有企业合资合作纠纷一案中,在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据理力争,成功收回了外商4000多万元的投资权益。在代理中保财险海南公司拒赔沉船案、海南清澜实业股份公司与浙江台州物质公司合作经营东海岸船务公司案、中国建设银行海南分行与香港九龙公司信用证纠纷案等一系列复杂案件中能充分利用法律条文的规定,采取了灵活的诉讼技巧,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黄律师从事的业务包括:金融、房地产、经济合同、国际间投资合作以及其他民商事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主要论著:黄律师的代理词和辩护词被收录入《大案、名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判案大系》之中;参与编写《海南经济大特区审判制度改革》。在法学刊物上曾发表《商品房预售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跨国公司的投资风险控制》、《论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黄律师以“服务至上”为理念,对法律实务充满激情,以充沛的精力,扎实的工作,娴熟的技巧,毫不懈怠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制时报》曾作专题报道。黄律师承办的案件中有数宗作为经典案例在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播出。 执业证号:14601199710535661 执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26层a座 电 话:13907629319,电子信箱:ok0898@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