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义明律师,毕业于原司法部直属的西北政法大学。以449分全省第一名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大学毕业后,在省级政法机关从警数年,工作期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获得“国家部委个人嘉奖”,熟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部门案件内部处理流程。咨询电话:18672783500 公务员辞职后,加盟“汪少鹏刑事辩护团队”,在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被“武汉海天司法考试培训学校”聘请为兼职授课老师。聂义明律师作为团队成员常年为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民政厅等省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参与办理湖北省首起某高新科技企业涉嫌“套取国家科技补贴资金诈骗罪案”、主办了武汉市首起“走私恰特草毒品案”等业界有影响力的案件,并取得良好效果。 发表过《论刑法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论以被害人身份报警是否成立自首》、《外国人涉嫌刑事犯罪委托程序探讨》、《2015年湖北省单位犯罪大数据调研报告》等理论和专业文章。欢迎关注个人博客http://blog.sina.com.cn/u/5606953959,和团队律师网站:http://www.lawyer027.com/。 聂义明律师秉承“做事先做人”的基本原则,信奉“律师须用一切有利手段去保护委托人,使他免遭伤害,减少损失,尽可能地得到安全”的职业格言。聂义明律师愿以其一技之长、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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