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广西建筑工程学校,工作后于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深造学习;曾于大型国有建筑企业任工程技术工作、国家行政机关单位担任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自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谙专业法律理论知识,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擅长各种刑事案件的辩护。现为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柳州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柳州行政业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三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参加处理某机关事业单位20年前的人事纠纷;为刘某某渎职案进行辩护,嫌疑人获免予刑事处罚;参加审理覃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涉案标的120万元),被告人获缓刑处罚;为刘某故意伤害案、陈某贪污受贿案等进行辩护,嫌疑人都获得了从轻处罚;曾参加审理邓某肖某侵权赔偿案、某房地产公司购房合同纠纷案、某房地产公司执行异议案(涉案金额102万元)、任某诉某行政机关单位房地产权属纠纷案(涉案金额120万元)、某金融机构房地产不良贷款案(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等民商事案件。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之”是本律师遵循的工作和做事原则,不管事大事小,都将为您提供专业、优质、满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