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露律师,男,1971年9月出生,武汉市人,法学硕士,199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本科),2001年攻读华中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同年涉足法律服务领域,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统考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法学理论知识系统扎实,涉及法律领域较广,熟悉民商事、刑事及行政等多个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在诉讼领域,本律师较擅长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经济合同、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及房产建筑、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行政诉讼,对各类房产纠纷有较丰富的办案成功经验,承办过民商和刑事领域中许多重大、疑难案件,专注且专长于企业法律事务,对企业风险的防范和规避等经验丰富,并担任过多个省市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企业的整体规划、重大决策、资产重组、股权变更、股权争议、债权债务、策划管理、投资融资、劳动纠纷、合同审查等方面成绩斐然。执业以来广受广大客户的好评,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民商事、行政成功案例:成功代理了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纤维检验局、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人防工程有限公司、武汉中冷空调电子有限公司等多起省市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大经济合同诉讼、仲裁案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达数千万元。特别是成功代理湖北省纤维检验局综合实验室中心楼改造工程欠款单件标的近1500万元的经济仲裁案件为省纤维局节省经费开支1300多万元。成功代理诉社保管理部门失踪退休人员宣告死亡领取失踪期间社保工资和死亡怃恤金待遇及诉市房产管理部门撤销恢复原房产权证、诉税务部门和房产部门办理商品房注销登记退还契税规费等行政诉讼案件均获得胜诉,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广大客户的好评。
刑事成功案例:1、担任入户抢劫罪犯(法定刑期为10年以上)涂某的辩护人,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担任武汉某医院副院长鲁某贪污数十万元案的辩护人,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3、担任胡某贩卖毒品罪的辩护人,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以持有毒品罪判决量刑; 4、担任某粮管站站长贪污案辩护人,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判决减刑两年;5、担任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人,采纳辩护人法律意见宣告有期徒刑缓刑; 6、担任未成年人罗某抢劫罪的辩护人,法院按抢夺罪从轻处罚; 7、担任故意杀人罪陈某的辩护人,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致死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 8、担任未成年人刘某数次抢劫罪的辩护人,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从轻判处缓刑等。
吕露律师秉承诚信、敬业、成熟、稳重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精神竭诚为您提供更优质、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资格证号:A2004420106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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