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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陆承辉律师.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专业本科,法律硕士学位。先后从事公司法务,法院审判工作。曾任法院庭长、审管办主任、四级法官。现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及贵州省十佳“民营经济服务机构”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及贵州省律师协会会员,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贵州省保险局权益保护监督员,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公司、融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五新控股有限公司、乾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常年法律顾问。具备专业的法律素养以及娴熟的法律业务操作技能。

主要业绩:

1、为人寿保险公司贵州公司关于远洋煤矿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案提供专项法律意见,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在国务院审批的国家重点项目贵州省某某工程机场建设征地中,为当地村组提供法律服务并代理系列征地补偿及权属争议系列案件,案件正在审理中,取得良好效果,现农民安置、农民社保、农民饮水灌溉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代理唐某某与王某某债权纠纷案件,涉及国家房屋征收,案件审理三审三胜,为唐某某挽回经济损失二百多万元;

4、代理向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广州中院一审(按照级别管辖规定,中院管辖无期、死刑案件),本人七下广州,从细节入手,强力辩驳,向某某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取得重大辩护胜利;

5、代理李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二审,作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经辩护案件发回重审;

6、代理邹某某贩毒毒品案,该案涉案毒品特别巨大,又为累犯,本人从公安引诱侦查为突破口,取得非常良好的辩护效果。

7、金某、邱某、赵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本人作为该案的辩护律师,带领律师团队二次至案发当地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沟通,提交了辩护意见,认为金某等三人不构成犯罪,辩护意见被采纳,三人无罪释放,从接受委托至释放仅仅14天,取得重大辩护胜利。

8、韦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审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审本律师发现韦某某存在自首情节,死者家属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抢救不及时等,本律师就此为由进行辩护并收集了相应证据,案件取得重大突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十一年。

业务范围:

一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侦查会见、取保候审、调查取证、刑事辩护、控告检举;

二 征收拆迁纠纷:土地确权、征收标准异议、征收款分配纠纷、外嫁女及离婚女权利保护等;

三 婚姻继承纠纷:离婚、婚姻过错调查、财产调查及保全、抚养权及探视权维护、遗产调查及继承;

四 人身伤害赔偿:司法鉴定、交通责任认定、保险理赔、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等;

五 法律顾问:合同业务谈判、合同审查、尽职调查、合同撰写、金融担保、置业风控、应急处理、法律风险评估、公司法律教学、公司治理、劳动争议处理、股权纠纷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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