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臣律师,1990年获取律师资格,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招标师、山东省首批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高级经济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人民大学MBA,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理论研究教学和实务操作,专业底蕴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是资深的复合型专业律师,曾担任多家房地产企业、建筑类企业高级顾问和法律顾问,成功的办理了一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质量纠纷、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建筑工程结算纠纷、企业股份纠纷、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较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社会好评。本人秉承的理念是做律师要有:爱心、诚心、公心、忠心。 对当事人以诚相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忠实的维护法律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