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红律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毕业,2002年开始在松滋市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先后成功代理了各类婚姻、经济、合同、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等案件三百余件,先后担任了三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能很好的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各类法律事项,得到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期间于2010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现执业于湖北丁在元律师事务所。刘向红律师为人诚恳,敬业精业,秉承“诚信、专业、高效、共赢”的信念,力争为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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