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华律师,湖南人,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进修于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现为广东力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素华律师自从业以来一直坚持以“诚心、专心、细心、热心”作为自己的执业准则,以“高诚信度、高专业度、高胜诉率、高满意度”作为自己的执业目标。“诚信是律师的生命”,刘素华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解客户之所困。信奉客户利益无小事,从来只有小律师,没有小案件。对客户的委托,无论是几亿元或几百万、几千万的大案件或项目,还是几千元或几万元的小案件,都会用心、细心、全心地去分析、去研究,努力争取制定最适合客户的诉讼方案或办案方略,从而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从业多年,刘素华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代理了大量民商事、行政、刑事等各类法律案件,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刘素华律师专业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处理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及房地产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继承、保险纠纷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其中刑事诉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 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 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 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代理刑事案件: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担任公司企业、个人等的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代为草拟、审查、修改、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及有关法律文件; 应客户要求参加商务谈判、事项调查,按法律规定及客户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或项目转让、受让; 房屋拆迁和安置的法律事务; 房屋出售、出租,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法律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