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重庆律师协会会员。刘尚兵律师勤于学习,敢于仗义直言,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擅长专业领域为交通事故,公司法及法律顾问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刘尚兵律师历来坚持的原则。 刘尚兵律师赔偿案件部分成功案例 一、交通事故 1、2012年5月30日,河南于某安、金某英、李某梅、于某琳、于某康就于某磊交通事故死亡一案与姚某刚、福建省盛辉物流公司达成赔偿赔偿协议,获赔29万元。于某安等委托刘尚兵律师后,2012年10月19日,于某安、金某英、李某梅、于某琳、于某康与厦门立讯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调解,成功获赔300500元。二案合计获赔590500元。 2、2012年8月15日,湖北陈某菊、聂某菊、聂某桃、聂某平、聂某香、聂某广、聂某闽与乐安县恒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杨某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郑某法、张某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死者聂某万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经惠安县人民法院判决(2012惠民初字第1541号民事判决),成功索赔385022.81元。 3、2012年9月19日,贵州喻某识与李波、厦门市通安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见财产保险公司厦门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2同民初字第2744号调解书)调解,成功获赔807929.74元。(五级伤残,配置假肢) 4、2013年6月28日,江西林某涛与李培欣、泉州维盾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洛江区人民法院(2013洛民初字第723号)判决,赔偿人民币1373263.24元。(三级附加三级伤残) 5、2013年7月12日,胡某兵与吴刚、吴其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晋江市人民法院(2013晋民初字第2045号)调解,获赔300525元。(四级伤残,同等责任) 二、工伤事故 1、2012年11月1日,重庆骆某英与石狮市全力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工伤补偿纠纷经石狮市人民法院(2012狮民初字第2690号)调解,成功获赔27万元。(工伤六级伤残) 2、2012年11月15日,江西高某琳与泉州市华盖机械发展有限公司工伤补偿纠纷经泉州市鲤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泉鲤劳仲案字2012第20号)裁决,获赔32万元。(工伤三级伤残) 3、2012年10月25日,重庆谢某华与福建省华普新材料有限公司非因工受伤补偿纠纷,经洛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闽泉洛劳仲案2012第303号)调解,获赔105000元。 4、2012年10月26日,贵州赵某翠与福建省南安市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伤补偿纠纷,获赔21万元,(工伤四级伤残) 三、提供劳动务者受害纠纷 1、贵州罗某福与张荣基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经晋江市人民法院(2012晋民初字第6848号)判决,获赔182271元。(人身损害七级伤残) 2、2013年3月20日,河南王某力与周泉成(闽狮渔06996号船主)提供劳动者受害纠纷,经祥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获赔275000元。(人身损害六级伤残) 3、2013年5月6日,重庆杨某飞与厦门市开建建设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经协商,获赔230000元。(人身损害七级伤残) 4、2013年11月28日,王某会与谢某斌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经南安人民法院判决(2013南民初字第4024号),获赔541381.61元。 四、刑事附带民事 1、2013年5月2日,向某付、向某生、向某林、向某怡与厦门达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经晋江市人民法院(2013晋刑初字第713-2号)调解,获赔3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