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红律师简介 刘秋红律师,女,法学本科学历,北京市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律师,南宁妇女儿童维权律师服务团成员。律师执业证号4501200311133116。2002年通过全国首届司法考试,2003年成为执业律师。先后南宁市桂恒丰律师事务所、南宁市宝士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原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等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专职执业律师至今十余年。 刘秋红律师从业法律工作十余年以来,办理过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人脉资源。为多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及个人提供法律顾问和法律帮助,处理过各种公司、企业、金融、债权债务、股权、房地产、合同等法律事务,擅长民间借贷、谈判、草拟审查合同、产权证明、抵押担保等事务。在刑事案件方面也有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大量成功典型案。工作中恪尽职守,利用丰富的法律知识、辛勤的劳动和广泛的人脉资源优势,积极为客户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 成功代理过的典型民商、公司股权、房地产、经济合同、拍卖合同纠纷等案件包括并不限于:广西某公司8000多万债权转让纠纷案(涉及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等重大资产重组)、广西某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纠纷案、丘某诉广西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广西某瓷业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南宁市某小区多户业主诉广西某银行等拍卖纠纷案、广西某钢球生产厂诉广西某水泥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纠纷案、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罗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陈某与谢某及某交通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郑某诉郑某某加油站租赁合同纠纷案、郑某与广西大型印业有限公司等借贷合同纠纷案等。 办理过的成功典型刑事案件包括且不限于: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的梁某等人冒充军警抢劫案(辩护意见被采纳,改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轻判为8年有期徒刑)、具有全国影响的贺江污染系列案黄某受贿案、前广西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徇私枉法、受贿案、南宁市某婚纱摄影名店负责人涉嫌合同诈骗案(无罪不予逮捕)、担任广西特大家族团伙贩素案中陈某的辩护人(未判决死刑)、担任以相亲为名诈骗案团伙成员袁某的辩护人(辩护意见被采纳)。 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参与广西某设计院、广西某煤炭销售中心等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广西某公司与广西某国有企业兼并收购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合同草拟、审查、谈判等并得以成功实现资产置换。担任并多家建筑工程公司、投资公司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刘秋红律师电话: 13877135835 电邮:24341878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