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1101200511428013)。199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律与政治研究所,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生专业进修学习。从事过教育工作,曾长期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公司法务、管理等工作。 对《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较为系统的研究,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顾问单位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等法律文书及日常管理制度;协助顾问单位完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和处置各种法律风险;对顾问单位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意见书,参与谈判、调解并提供法律培训等。 执业以来,对多家企业的成功设立、改制、重组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讨论和确定改制上市方案,对改制上市的合法性进行论证;指导股份公司的设立和变更;对上市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进行规范、调整和完善;对发行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的运作、独立性、税务等公司的全面法律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对股票发行上市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协助和指导发行人起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内部法律文件;协助起草并修改公司改制上市过程所需的整套法律文件;就发行上市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对债券发行与承销提供法律服务等。 刘曼娜律师对民商事诉讼、仲裁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代理工作中本着对委托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诉前分析事实求是,代理工作精益求精,与委托人建立长期信任和友好的关系。 主要著述《对案名仿造的法律思考》、《解析xx大厦大产证违约金诉讼案》、《终结12点退房,酒店业动静多大》、《行政管理学》、《行政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