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萌萌,山东政法学院学士学位,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承接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 主要业务领域: 民事诉讼方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医疗事故等侵权纠纷;离婚调解、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婚姻家庭纠纷; 商事方面,保险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商事合同纠纷,以及尽职调查、工商信息查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非诉讼业务。 刘萌萌律师办案特点: 第一、专业知识过硬。对法律法律理解深刻,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诉讼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第二、急当事人之所急。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处理,在这一点上,很多当事人深有体会,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代理的部分案例: 1、刘某某与叶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章丘法院审理(诉讼请求基本全部支持) 2、章丘市某公司与叶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章丘法院审理(诉讼请求基本全部支持) 3、王某诉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济南高新法院审理,(诉讼请求基本全部支持) 4、杜某诉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损害纠纷一案,济南市中区法院审理(诉讼请求部分支持) 5、王某诉某建筑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调解结案,当事人满意) 6、张某诉学校教育机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济南槐荫区法院审理(判决,部分支持) 7、张某诉姜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济南槐荫区法院一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代理被告,调解结案,帮公司挽回尽八万损失) 8、王某诉高某财产损害纠纷,天桥法院一审(诉讼请求大部分支持) 9、武某与王某离婚纠纷,历下法院一审(代理原告,调解离婚) 10、张某诉张某某离婚纠纷,济南高新法院一审(代理原告,判决离婚) 11、李某诉吕某离婚纠纷,济南高新法院一审(代理原告,调解离婚) 12、辛某诉李某离婚纠纷,北园法庭一审(代理被告,原告撤诉) 办公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15612号理想嘉园2号楼1103室 电话:151 651 57834 微信、QQ : 849877993 电子信箱:liumm06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