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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刘平凡,广东际唐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协委员,中国致公党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人大与政协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政府采购法律专家库首批专家和深圳电视台《商界风云》首席法律顾问。曾接受中央电视台专访和广东电视台“广东优秀律师”专题报道。被业界称为“中国律师界的新锐剑客”“被冤屈人的救星”“拼命三郎”等等。

刘平凡律师不但擅长办理刑事案件,近几年在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又颇有建树。并致力于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曾撰写了多篇论文发表在《中国律师》等国家一级刊物上。其中《论无罪推定》和《情势变更原则若干问题之探析》被评为优秀论文。

刘平凡律师既有深厚的刑事理论,又有丰富的控、辩双方的实战经验,也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再加上为客户服务的诚挚之心,使其承办的案件之结果都令当事人满意。曾为多件国内影响较大的挂牌案件、领导批示的大案、要案的首席辩护律师,并取得辉煌的业绩,有着广泛的社会信誉。如:

广西北海全国最大的“黄某谎称已继承美国亲人数千万美元遗产,将在北海投资兴办石化工厂,诈骗全国各地建筑公司一亿多万元工程款”诈骗一案。刘平凡律师作为本案第二被告高某的首席辩护人,使高某被当庭宣告无罪。此案广西和中央电视台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轰动一时。

深圳牛氏职务侵占一案。该案曾作为全国人大、政协大会的提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市长先后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中央电视一台《新闻调查》栏目作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刘平凡律师作为首席辩护人使该案在罗湖法院重审时当庭宣判牛氏兄弟无罪,当庭释放。

在民事代理方面,刘平凡律师曾代表深圳丰泽湖山庄1000多户业主,要求市国土规划局改变不合理规划。首次在全国率先提出理性维权的理念,与专家学者进行理性维权的深入探讨,从法律上对规划程序违法和失误进行了质疑,该质疑意见受到市人大主任的关注。最后深圳市政府修改了原规划设计方案,从而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刘平凡律师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自从当选盐田区政协委员以来,把大量的时间投入到了关心民生问题,积极参政议政上。在深圳新闻网的“政协委员博客”中,仅半年就发表委员博文100多篇,点击量已超过十九万人次,一跃成为名博。刘平凡律师的部分意见市领导非常重视。如:深圳公交车绕道问题市交通局经多次调研和部署,现大为改善;又如深圳幼儿教育收费高的问题已引起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此刘平凡律师把网络的无限信息资源和大家的智慧集中、提炼出来,融汇到一个个建议、议案和提案中去。从而更好地履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职责。

刘平凡律师担任刑事辩护律师的六大优势

1、有多年检察机关一线办案的工作背景。

刘平凡律师曾在检察部门的一线办案岗位上工作多年,数次作为业务骨干参与大、要案专案组办案,谙熟侦查、取证、定性的方法、程序以及容易出现砒漏、不足的方面和阶段。这段工作经历为日后刘律师进行有效的刑事辩护提供了胜人一筹的优势。

2、有深厚的法律和经济双重学科的理论功底。

刘平凡律师具有法律和经济双重专业学历,是为数不多懂得法律和经济的复合型律师,特别适合担任涉嫌经济犯罪或与经济相关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3、成功执业十数年,刑辩实践经验丰富,与各界关系良好。

刘平凡律师于1995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从事律师工作,其间办理过百起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其中相当部分取得良好的效果:有推翻指控的、有死刑被减缓的、有重罪改轻罪的、有指控被撤销的等等。刘律师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案情当中准确定位并挖掘对判决结果有影响的事实,这是他办理刑事案件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同时,由于刘律师极善沟通与联络,多年来与各级、各界保持良好的关系。

4、独特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风格。

刘平凡律师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其专业的法律帮助、有效的媒体监督、有力的领导反映三者结合是他的办案风格和操作手法。

5、敢于碰硬,敢辩善辩。

刘平凡律师常根据“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时,面对法官在最终裁判时的“犹豫”勇于发出辩护的最强音:对于该案这样极少可能的放纵,相对于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言是次要的。退一步说,该案即使因证据不足的原因而不得不放纵了该案的当事人,那也只是污染了水流。而忽视“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原则,导致案件的不公正审判,那么其后果要比放纵该案中的罪犯严重得多,因为那将污染国家司法审判的水源。

6、口才良好,精于法庭舌战,擅长法庭辩护。

刘平凡律师受委托人委托为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以下服务:

1、在公安或检察机关的侦察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情,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为对承办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申诉和控告,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2、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相关证据材料进一步了解案情,调查取证,与公诉机关交换意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为出庭辩护做好准备。

3、在法院审判阶段: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收集证据,出庭案头准备工作,正式为被告人出庭辩护,与审判长、审判员交换意见。如果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经被告人授权,可代其上诉或申诉。

刘平凡律师主要承办走私罪、毒品罪、贪污贿赂罪、以及其它暴力犯罪方面的案件。

点击进入:

刘律师网站:《深圳刑事辩护律师网》

http://www.szliulawyer.com

际唐所网站:《深圳企业法律顾客网》

http://www.qyflgww.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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