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男,汉族,民革党员,原宁夏大潮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现转所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银川分所执业,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 律师行业向来是一个需要才华和智慧的职业,刘波律师从业十年以来,办理了刑事、民事、行政、非诉讼案件近千件,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具备了处理复杂法律事务问题和疑难案件的能力。与此同时不断加强新的法律知识的学习,研究,形成了“稳扎稳打,丝丝入扣”的办案风格,尤其擅长办理经济、民商案件事务,刑事案件的辩护更是驾驭的得心应手。 刘波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听证活动;(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