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职于福建秦剑律师事务所,曾就职于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专长于处理婚姻、劳动、债务等民事以及刑事辩护案件. 期间:代理刘某的离婚诉讼一审,为其驳回对方的债务诉求。 代理了陈某某诉电信部门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为陈某某争取了40几万元的赔偿款。 并在《侵权责任法》出台后,为李某某、王某代理一审起诉主张抚养费诉求,并为其争取到相应的抚养费赔偿。 代理何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为其争取到7个月有期徒刑。 代理齐某故意伤害罪二审,为其争取到重新审理的机会,一审判决死刑。 尚有许多案例就不再列举。
现就职于福建秦剑律师事务所,曾就职于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专长于处理婚姻、劳动、债务等民事以及刑事辩护案件. 期间:代理刘某的离婚诉讼一审,为其驳回对方的债务诉求。 代理了陈某某诉电信部门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为陈某某争取了40几万元的赔偿款。 并在《侵权责任法》出台后,为李某某、王某代理一审起诉主张抚养费诉求,并为其争取到相应的抚养费赔偿。 代理何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一案,为其争取到7个月有期徒刑。 代理齐某故意伤害罪二审,为其争取到重新审理的机会,一审判决死刑。 尚有许多案例就不再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