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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林 岩律师,广西北流市人,法学本科毕业,原供职于政府部门,一九九六年辞去公职参与创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在广西至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该所合伙人,广西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林律师办案作风严谨但不失灵活,以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诉讼的终极目标。

执业多年以来,承办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案件,从有罪到无罪、从罪重到罪轻、减轻,使不少的被告人通过律师辩护获得轻判、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甚至无罪释放的良好效果,充分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特别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辩护更有独到之处,其中有:

1、广西北流市房改办原主任朱某某玩忽职守案作无罪辩护,公诉人撤诉,被告人朱某某获无罪释放;

2、北流市中医院原院长徐某某单位受贿案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3、广西北流市供销社原出纳员田某某挪用公款案作挪用资金罪辩护,被采纳后轻判;

4、广西某供销社原主任谢某某挪用公款案代理申诉作挪用资金罪辩护,被采纳后轻判;

5、北流市某中学教师曾某某被控强奸作无罪辩护,公诉人撤诉,被告人曾某某获无罪释放;

6、广西北流市林业局原局长杨某某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案作部分无罪、罪轻辩护,被采纳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7、广西某银行分理处原主任杨某挪用公款案作无罪辩护,公诉人撤诉,被告人杨某获无罪释放;

8、广西某国有企业办公室主任郑某某挪用公款案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二缓二;

9、北流市某国营水电站原站长梁某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数罪作一罪辩护,被采纳判三缓三;

10、北流民乐镇张某被指控犯转化型抢劫罪作无罪辩护,公诉人撤诉,被告人张某获无罪释放;

11、安徽省铜陵秦某等人绑架案作非法拘禁罪辩护,被采纳轻判有期徒刑一年(二审维持原判);

12、北流石窝镇杨某某等抢劫案作敲诈勒索罪辩护,被采纳轻判七个月刑期;

13、云南省石林刘某某非法经营案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一年缓一年;

14、北流市苏某敲诈勒索案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一年缓一年;

15、广西某市扶贫办原主任李某某贪污、受贿案作部分无罪、罪轻辩护,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16、北流市黄某某故意伤害案二审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原刑期一年六个月改判为六个月;

17、玉林市赖某某故意伤害案二审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原刑期四年改判为二年六个月;

18、广西玉林特大贩婴案被告人李秋,被控主犯作从犯辩护,被采纳后从轻判决;

19、广西某市科学活动中心主任梁某行贿案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一年缓一年;

20、玉林市玉州区陈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三缓四;

21、北流镇罗某某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三缓四;

22、深圳市宝安区陈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作罪轻辩护,被采纳轻判拘役五个月;

23、广东阳东县叶某某被指控犯合同诈骗罪作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被采纳后轻判;

24、北流市某局副局长岑某某犯滥用职权罪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25、北流市未成年人梁某某犯抢劫罪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6、北流市某镇原副镇长林某某被指控犯贪污罪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27、北流市六麻镇南山村林某某犯非法拘禁罪作罪轻辩护,被采纳轻判七个月刑期;

28、北流市罗某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二审维持缓刑判决);

29、广西三环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原总经理党某犯职务侵占罪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四年;

30、北流市某镇林业站廖某某被指控犯受贿罪,代理二审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原刑期五年减为三年;

31、北流市北流镇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适用缓刑;

32、北流市北流镇胡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做罪轻辩护,被采纳轻判刑期六个月;

33、北流市沙垌镇教育组原组长岑某某被指控犯玩忽职守罪,作罪轻辩护被采纳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等等···

联系电话:(0771)5555592 1387806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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