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兵,男,2006年,获河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贵州大学获诉讼法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专职律师,现执业于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不仅法学理论根底扎实,经济、法律和社会知识也全面,而且工作尽心尽责。刑事方面,先后承办和主办了20多起刑事大案要案,民事方面,先后承办和主办了多起案件,非诉方面,现为长沙芙蓉农村合作银行法律顾问主办律师。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心中始终铭记“你想从当事人那得到什么,首先你要帮助当事人想要得什么”,律师必须忠于法律,用心用专业知识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业特长:刑事辩护,债权纠纷,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公司法律顾问 承办和主办案例 原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沈某某受贿案 原湖南住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行贿案 原株洲炎陵县公安局长刘某某挪用公款案 原耒阳市三都镇党委书记匡某某受贿案 原衡阳煤炭监督管理局原书记刘某某受贿案 原长沙市劳动局监察支队长周某某受贿案 原湘煤集团冷水江金竹山矿业集团总经理谢某某受贿案 原耒阳国有资产管理局黄某某挪用公案 原祁东特大金铺抢劫黄某销赃案 湖南双峰王某某故意伤害(驾车误伤交警致死)案 湖南耒阳刘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 原衡阳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谢某某受贿案 原耒阳市常务副市长史某某受贿案 原岳阳岳阳楼区人民法院院长申诉再审案 原耒阳水东江贺某某衡阳贿选案 长沙岳麓区法院审理潘某特大传销案 钟某离婚一案(夫妻财产2600多万) 杨某诉人保财产保险案(标的13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