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梅
性别:女
学位:法学学士,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培训
技能:精通会计、税法
外语:英语,能够听说读,以及简单写作
执业证号码:11101200411250648
联系方式:18001383311
执业经验
◆ 独立办理过大量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商标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合资合同纠纷、探矿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等诉讼、仲裁案件,进行案件前期的分析、判断与诉讼、仲裁设计,进行调查取证,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经验,具备一定处理问题的能力;
◆ 负责房地产开发公司、连锁便利店、整容医院、互联网营销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能够从公司经营、发展角度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审核企业各种类型的合同,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意见;
◆ 参与公司重大招标工作,参与招标的商务谈判;
◆ 参与公司战略性改制、重组方案的设计,提供法律意见,并落实与实施改制、重组方案;
◆ 参与房地产项目考察与项目论证,为可行性报告提供法律意见与法律支持;
◆ 为项目融资方案提供法律意见与法律支持,参与设计项目融资方案,并制定、审核融资合同,包括合伙制股权投资合作协议、收益权转让协议、资金信托合同、资金托管协议、资产托管协议、委托贷款合同等;
◆ 参与项目投资的尽职调查,并提供尽职调查报告,识别、评估、分析、监督项目的法律风险,制定相关风险控制及规避措施,制定投资方案与投资合同。
◆ 参与投资中涉税方案的论证;
◆ 参与研究P2P、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
◆ 曾在华北电力大学担任兼职老师,讲述“宪法”、“公司法”、“经济法”、“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社会职务
◆第九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 委员
◆朝阳区建外街道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委员
技能证书
◆2001年4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
◆2008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
◆2009年获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颁发的“环境法律事务”研习班培训结业证书。
◆2010年获得荷兰乌特列支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办法的“律师国际法”培训结业证书。
教育经历
1997年-2001年 辽宁师范大学 经济法政学院 法学专业
2013年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 经济法
从诚实、正直中汲取法律的精华;从坚韧不拔、坚持不懈中寻求法律职业的真谛。
�����0�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颁发的“环境法律事务”研习班培训结业证书。
◆2010年获得荷兰乌特列支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办法的“律师国际法”培训结业证书。
教育经历
1997年-2001年 辽宁师范大学 经济法政学院 法学专业
2013年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 经济法
从诚实、正直中汲取法律的精华;从坚韧不拔、坚持不懈中寻求法律职业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