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恒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宝鸡仲裁委仲裁员,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一九九八年十月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以宝鸡第二的成绩通过,二000年辞职开始律师执业,后与其他律师合伙设立恒浩律师事务所。李菁钧律师执业以来,坚持追求以最专业的服务努力创造精品,案件接手后不分大小、难易,均竭尽全力精益求精,给当事人以最满意的服务。独自以及与他人合作承办过数百宗案件和法律事务,在民事、经济、行政等领域成功代理了公司企业、政府部门以及公民个人的大量案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积累了较为全面丰富的执业经验。 李菁钧律师和陕西恒浩律师事务所同仁愿广交朋友,热忱为各界人士提供质优价宜的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