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平,男,陕西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宪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民法学会理事,陕西旷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延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延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7年获得律师资格证书,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近年来,先后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各法律顾问单位的项目论证、合同审查和签订等非诉法律业务。代理案件数百起,办案效果良好,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李和平,男,陕西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陕西省宪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民法学会理事,陕西旷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延安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延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7年获得律师资格证书,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近年来,先后担任多家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各法律顾问单位的项目论证、合同审查和签订等非诉法律业务。代理案件数百起,办案效果良好,深受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