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敬雅律师,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柳州市司法局成立的妇女儿童维权团维权律师,06年毕业于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07年获得广西广播电视大学自学法律本科,08年通过司法考试,现职于于广西可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09年执业至今,始终从严要求自己,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此期间成功办理过多起民事及刑事案件,擅长债权债务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各类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及相关公司业务,也 曾先后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最大程度的维护了当事人及企业的利益。
雷律师秉承“天道酬勤 立信言威”的原则,办案精益求精、尽职尽责,卓越的法律业务能力及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并因此形成了良好的人际、业际关系。
雷律师愿以丰富的诉讼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多角度的创新思维模式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水准的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债务纠纷、离婚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纠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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