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月律师,中共党员,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具有律师证券业执业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保险公估人资格,是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专家委员、辽宁省法学会会员。 李春月律师曾担任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管非诉讼业务的副主任),具有较深厚企业资本类业务相关知识,积累了大量的律师非诉讼执业经验。擅长应用法律、评估、会计、保险等综合知识为客户的改制、股权转让等资本重组类项目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尤其是擅长解决企业资本运作项目中法律、财务、资产等因素的综合性难题。曾主持并直接经办西洋集团境外上市、新松机器人公司境内上市,沈阳化工、沈阳机床、金杯汽车、丹东化纤、抚顺特钢、宁夏恒力等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法律服务;曾主持并直接经办新洲股份、东大迪克等股份公司设立法律服务;曾主持沈阳某大型国有企业连续二次股权转让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曾首开先河地承办了某国有建筑企业改制中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核销的法律服务,这是东北地区律师介入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核销的最早案例。 李春月律师二十一年的军旅生涯,铸就了真诚坚韧的军人品格;军校教官的人生经历,养成了钻研进取的治学精神。凭着对律师事业的追求,以自学方式考取律师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律师证券期货类执业资格、保险公估人资格;为了利用现代办公手段而刻苦学习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创造了以网络方式成功提供了合资企业股权国际转让法律服务范例,其典型案例以题为《综合知识化险为夷 网络谈判合解纠纷》刊载于《辽宁律师网》。 丰富的知识底蕴,绽开学术研究之花。李律师学术成果见诸如下主流媒体: 《中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