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石律师事务所是在灵璧县法律顾问处、灵璧同行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建所已二十多年,是本县最早的律师事务所,是本地区最具影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是目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本市唯一具有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安徽山石律师事务所主任潘佩超,现有陈晨、杨夫让、朱邦兴等一批中青年执业律师,他们均具有较强的业务专长。 本所购置办公大楼近300平方米,配有汽车、电脑及现代化的办公通讯设备,具有全方位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并处理各种法律案件的能力。 服务范围 1、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2、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3、代理行政案件; 4、代理仲裁; 5、担任个人及单位单项或常年的法律顾问; 6、提供资信调查、合同谈判、破产管理等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7、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 8、企业破产、公司注册、清算等企业类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