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荔,男,汉族,1968年8月生,民革党员,现任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986年9月-1990年7月于南京理工大学(原华东工学院)精细化工专业学习,工学学士。
自2000年起自学法律专业,并于2004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2006年取得律师执业证,2007年受聘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维权志愿律师,同年当选为新乡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委员会委员,被律协评为2007、2008年度律师业务理论研讨及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新乡市司法局授予新乡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1年被新乡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公益律师;2010-2011年度新乡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
近年来办理了大量的商标行政、非诉、诉讼及著作权诉讼案例,对知识产权法律方面有较深的研究。
本人在企业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工作经历,熟悉企业的内部管理、生产特点及劳动、经济合同、物权纠纷、侵权等业务,特别是在商务谈判、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守商业秘密等业务方面,能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