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再学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副主任律师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2000年考取律师资格,2001年从事律师执业工作,执业证号:080127110585,联系电话:15304513848。 业务专长: *公司与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担任公司企业破产管理人;协助企业论证、选择重整时机和方案;设计重整计划、债务重组方案、和解方案;代表债权人或债务人或其他关系人,就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进行谈判;企事业单位改制、资产重组、产权交易、股权转让、股权激励、公司并购等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常年企业法律顾问 :就顾问单位的重大决策,向决策层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建立和完善顾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受托参与经济合同及有关项目的谈判和签约;受托为顾问单位重大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顾问单位保护商业秘密;代理顾问单位发律师函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款;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见证或公证等法律事务;就顾问单位发生的重大事件提供法律意见;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股份制改造、股份公司设立等法律事务;受托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律师声明; 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内部劳动关系;对顾问单位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出具律师见证书;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企业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清理债权债务;办理顾问单位其他必要的法律事务;接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仲裁和诉讼。 *经济领域合同纠纷、经济犯罪辩护;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专项法律服务。 主要业绩: 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承办或参与过多起国有企业改制、政策性破产等法律业务。《破产法》实施后,作为第一批入围破产管理人资质的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负责人,组织非诉讼与公司业务部律师承办了哈尔滨钢丝绳厂管理人清算工作、并为哈尔滨油漆厂、哈尔滨橡胶厂、哈尔滨针织二厂、哈尔滨糖果厂、哈尔滨天恒商厦、哈尔滨哈东大厦、哈尔滨砂纸厂等企业清算组提供依法破产申报工作,并为香港华润集团托管的三九药业下属的九龙印刷一厂、二厂提供依法清算项目论证。多年来曾代理数起有一定影响的经济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上亿元。 经典案例: 黑河市鹏明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诉山特维克矿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牡丹江盐业有限公司诉王景山买卖合同纠纷案 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诉张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张炜诉中铁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吉林永权钻井队诉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 哈尔滨尼丰汽车配件经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 哈尔滨天恒商厦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黑龙江七星装潢设计所确认金融债权转让合同无效案 哈尔滨天恒商厦诉哈尔滨润达仓买国有企业改制资产确权案 张忠诉哈尔滨大众肉联集团租赁合同损害赔偿案 代表论文: 《试论物权行为合理性及意义》《浅议刑罚一百条》《国有企业破产对外投资之权益浅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