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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凤歧
邓凤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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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19200711327706
  • 资格证号:
  • 地区:广东-东莞
  • 手机:1392252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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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重点提示:赠与不可以撤销的情形 1、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2、赠与物已经交付的不可以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如向灾区捐款),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房屋赠与形式 类别 1 夫妻离婚时将房屋赠与子女 2 夫妻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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