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凡律师
手机号码:137****1944
执业证号:031005128427
执业机构: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
地 址:海港区和平大街290号渤海明达律师楼5楼
邮 箱:lawyercaoxf@163.com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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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法学讲师。
公开发表论文的论文有:
《论环境污染的外部不经济性及法律对策》(《环境科学与管理》2005年第5期)、《昆明市循环经济立法问题初探》(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生态经济》2005年第10期)、《论动物侵害之法律救济措施》(《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报》2005年第12期)、《大陆与台湾矿业权法律制度之比较分析》(《研究生》2006年第4期)、《矿业权制度的历史沿革》(《资源环境与工程》2006年第4期)、《贵阳、深圳两市循环经济法制现状之比较分析》(《法制与经济》2007年第1期)、《论生态工业园区的法制建设》(《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开发区“限批”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河北环境保护》2007年第10期)、《对修改〈矿产资源法〉的几点浅见》(《矿业工程》2008年第4期)、《〈水污染防治法〉的民事责任抗辩事由》(《环境经济》2008年第5期)、《浅议采矿权转让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矿业》2009年第8期)、《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