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士超律师,出生于1979年3月3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发表论文《一人公司刑事责任初探》、《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但书司法适用研究》、《推动行业协会优势促进龙江经济发展》等10余篇论文,编著《法学原理与实务教程》等4部法律教学书籍。律师执业主要方向为两类:一类是各种刑事案件,一类是公司业务、股权纠纷、保险业务、交通肇事、劳资纠纷、法律顾问等民商事领域。自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到现在已有十一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法学理论功底。律师的职业信念是“在法律的实践中去实现正义,在实践的正义中去完善法律。认真负责地为正在面临各种法律问题的各界人士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