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为人正真、嫉恶如仇、诚实守信、秉法直言。案件无论大小都给予足够重视,认真负责,做到让当事人满意。同时该律师热心参与公益事业,不计报酬得失,勇于承担律师的社会责任,积极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坚守律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利益”的执业信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已成功办理了北京首钢、四川东方电力集团、内蒙古金河生物集团、广西商业基建、广东省四建、北海机场、深圳新能力、深圳华力特等多起经济纠纷案件;为未成年人张**抢劫罪(十年以上辩为五年)、妇女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为缓刑)、阮**敲诈勒索罪(辩为缓刑)等提供了成功的辩护,特别是为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进行二审辩护,一审时被判无期,通过二审成功辩护被改判为有期徒刑。现常期担任河南亿通集团、河南鼎盛集团、广东自动化电气集团、自来水公司等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曾在广东盈信律师事务所执业,目前是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专家库法律专家、新乡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经济类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