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占良律师,现为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经常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天津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香港凤凰卫视中文台》、《京华时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法制晚报》、《竞报》《中国交通报》等媒体的采访。 1958年5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被聘为北京首届法律援助团成员。现为北京市泓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并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主攻方向 擅长民商法律事务和重大刑事的辩护与代理; 在刑事、公司、合同、房地产、知识产权、婚姻、继承、侵权等诉讼和非诉法律实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对于再审等申诉案件有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思路。 主要经历 曾担任过中小学教师、团旗县委书记、总工会主席、公司总经理、经营管理过大型农牧场,1987年当选为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代表大会代表。 主要案例 自1994年执业以来,先后代理处理民事、刑事、经济案件近千起,其中典型案例有“著名演员吴若甫被绑架案”辩护;为“北京地铁伤害案”受害人吴华林代理申请再审成功,受害人吴华林一次获赔80万;为“垂杨柳医院与张悦阳医疗纠纷”脑瘫患者张悦阳代理,经过二审、再审为其获得60万赔偿;为“X然被出租车司机伤害致死”案被害人父母代理经过再审获赔67万元;为“北京宣武鞋业有限公司与武旭东经济纠纷”案宣武鞋业代理;为“XXX票据诈骗”案被告人辩护;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代理以检察院不予起诉结案等等。 执业理念 始终坚持“诚实为人、认真做事、高度负责”的理念和“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为原则,为委托人谋取最大利益。 遵循这样的格言:1、我只为真理低头;2、三人同行必有吾师;3、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交四方友。 金占良律师 执业证号:11101199410540627; 联系电话:13020023664;18710027319;52006549(宅)01064846159(办);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枫林绿洲西奥中心A座19层北京市泓天律师事务所 邮 编:100101 传 真:01064862409; 电子邮箱:jinzhanliang@sohu.com 网 址:jinzhanliang.66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