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祥钰:河南浩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就读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先后获法学本科、法学学士学位、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2006年参加全国律师辩论大赛,荣获“明星辩団”奖,商丘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本人自1995年从事法律事务以来,办理民事、刑事、行政及非诉案件共计800余起,其中处理各种纠纷400余起,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两千多万元。自2000年以来,在刑事辩护方面办理无罪释放案件14起,2009年承办一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在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经过本人为其辩护,将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刑事代理方面做出骄人的成绩,特别是在2005年推翻一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基层法、检两院定性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最后法、检两院采纳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将该案定性为(间接)故意杀人罪。现担任十余家政府及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律顾问。
学术研究成果:
发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制度研究》、《有救助义务拒不救助,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等多篇论文。
研究方向:
刑事法学、合同法学、公司法学、房地产法学、保险法学及证据学。
主攻方向: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及交通事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