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恩宇律师,女,生于1975 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1997年参加工作,从事法律业务及公司高级管理十余年。现执业于陕西国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1211923331。
金律师为人正直,拥有自己的优秀律师合作团队,其团队成员都拥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意识。
执业信念为:以案结事了、息讼止争为原则,秉承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托团队智慧,忠于当事人的委托,并全面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效、优质的处理当事人委托的各项事务。
先后为广东省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陕西分公司、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陕西西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陕西中泰实业有限公司、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兰德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亮剑法律服务公司、陕西元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陕西锡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省宜达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杰特环保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莉邦涂料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或担任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