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虎,男,1962年出生,湖北荆门人。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常务副院长,主持院行政工作。湖南省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81年至1987年,先后在华中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完成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2002年在中南大学在职攻读经济法方向博士学位。 1988年,在原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法律系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为经济法、财税法、法理学。从1993年开始,先后在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中南大学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业务专长为税务、金融、信托、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合同等。 在律师业务方面,先后代理30余件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如香港天佳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纠纷、股份纠纷案,湖南双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承包合同纠纷案,杨**涉嫌偷税案,某建筑公司税务行政复议案等。此外,还兼任中南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在法律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方面,公开出版《税法实例说》、《国际贸易法》、《法律漏洞及其补充》等著作3部,主编或参编《法理学》、《中国经济组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家庭法律顾问》等6部。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等权威学术期刊发表税法、信托、经济法论文30余篇。还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完成政府机关、大型企业委托研究的课题5项。在学术兼职方面,担任中国财税法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曾应邀到美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的高校、律师公会、律师事务所进行访问和交流。 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