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伟,郑州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河南中亨律师事务所。凭借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深受客户的好评与赞赏。 2007年底曾代理广东某共用电气公司强制执行郑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货款纠纷一案,吴凤伟律师接受郑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经过审查后发现,广东某共用电气公司的执行申请超过法定时效,该案后被洛阳某区法院予以驳回。至此,开创了当地法院在强制执行历史上,因时效问题遭司法机关驳回的先河。 吴凤伟律师先后服务的单位有:河南省石材工业协会、河南省地震局机关服务中心、中州国际(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长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豫台汽车安检有限公司、河南弘鑫创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佳友化学有限公司、郑州宝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联系方式:150 3820 4318 办公电话:0371-65926136 传 真: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