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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胡应波律师,曾在宝安法院实习,并任职于宝安区政法委内设机关,先后在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君诚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胡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过硬的诉讼和非诉实践经验,始终坚持忠实客户和恪尽职守的执业准则,以及态度决定方向、细节决定成败的处事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君诚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胡律师曾先后负责10余家顾问单位,并在此期间为部分顾问单位提供了大量的网络维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国内主流媒体:百度、GOOGLE、新浪、腾讯、阿里巴巴、淘宝网等):

1、深圳市安卫士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安全生产中介标杆型企业);

2、深圳市大和油墨科技有限公司;

3、深圳市威仕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深圳市艾兰特科技有限公司;

5、香港知名美容纤体品牌-必瘦站-在内地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

6、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及信用卡中心;

7、深圳市中远航科技有限公司;

8、深圳市太科检验有限公司;

9、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深圳市普兰迪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1、宝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2、深圳港引航站。

胡律师承办的代表性案件有:

1、代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宝安沙井**公司借款纠纷案,开庭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深圳市宝安沙井**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借款10万元。

2、代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开庭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深圳市**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分两期支付全部借款200万元。

3、代理易**诉李**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起诉后被告李**故意采用管辖权异议程序拖延时间。一审胜诉后,代理易**立即启动财产保全程序,迫使被告李**双倍退还定金、支付保全费和诉讼费,未再上诉。

4、代理黄**等20人诉东莞**电子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二审案,黄**等20人是深圳市**汽车音响有限公司的员工,东莞**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汽车音响有限公司是隐名的关联企业,黄**等20人诉深圳市**汽车音响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执行时,东莞**电子有限公司就执行财产提出异议并诉至法院(两次撤诉后又再次起诉),东莞**电子有限公司一审败诉后上诉,经过二审代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代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龚*等200余人信用卡欠款纠纷案,经法院审理,龚*等200余人全部败诉。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委托,继续代理生效案件的执行工作,经过积极查找财产线索,部分欠款被依法追回。

6、代理陈*诉****文具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审案,陈*自己处理仲裁和一审阶段,一审判决陈*全部败诉。经二审调解,****文具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当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20000元。

7、代理深圳市***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诉宁波鼎天伟业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没有书面合同、仅有发货快递单据且诉讼时效剩余2天的情况下,成功在宝安法院立案,宁波鼎天伟业电器有限公司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未被宝安法院采纳,最终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分期支付货款50余万元。

8、代理宝安区安监局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员、深圳市**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以及与**车料(深圳)有限公司行政诉讼案,经过充分准备和积极争取,使宝安区安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执行,维护了行政机关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代理穆**诉深圳市***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案,同时向穆**提出仲裁反申请,经过扎实的证据准备,并结合之前为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穆**的本申请8万余元仅支持了800元,反申请3000余元支持了1000多元,相当于穆**倒赔公司200多元,极大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用人管理的规范性。

10、代理湖南**工程有限公司诉湖南**路桥有限公司和湖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款纠纷案,经过充分准备和有效沟通,使实际施工人湖南**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诉求仅针对工程承包人湖南**路桥有限公司,在工程款没有结算的情况下,与高速公路业主湖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关系,成功避免了业主湖南**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可能面临的1000余万元的帐户冻结和赔偿责任。

11、代理冯**涉嫌抢劫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冯**伙同他人持刀抢劫两部手机(价值近2000元)和部分现金,无自首立功情节。经与办案机关沟通,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庭审时积极为被告人辩护,最终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12、代理王*涉嫌非法拘禁案侦查阶段,王*伙同他人以传销手段非法拘禁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并致该名大学生跳楼身亡。经向东莞市公安局了解案情和充分准备,在会见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帮助。

在担任法律顾问和代理诉讼案件期间,胡律师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完成每项委托事项,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和称赞,并在执业期间与相关办案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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