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勇,男,生于1976年,研究生,四川省三台县人,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发起人、合伙人、执行主任,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6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2001年从事律师工作,先后被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优秀律师、先进个人、绵阳市十佳青年律师候选人、优秀青年志愿者、三台县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尤其是绵阳市唯一一位被司法部、共青团中央选派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并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在十余年的工作中办理案件胜诉率达96.8%,共接受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最擅长运用独创的方法和独到的见解为委托人排忧解难,谋求委托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