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黎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京哲家事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长期担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客座律师,北京物资学院客座讲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担任国家执业公证员。
胡黎明律师在国家公证机关工作过多年,在担任执业公证员期间对各类婚姻(婚前、婚后)财产协议、遗嘱继承等具有丰富承办经验。转入律师行业后,对婚姻、继承、家庭财富管理方面颇有研究心得并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并成功代理过近两百起民事、商事、刑事案件,其中大部分与婚姻继承及财富传承有关,为多家家庭、企事业单位提供纠纷解决方案,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多次担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邀请担任客座律师,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继承类案件发表专业意见。在财富管理方面,结合擅长的企业法律顾问、破产清算及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纠纷解决方案。
民商事方面:
1、林某诉张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涉案标的3000余万元);
2、李某诉王某抚养权纠纷案(成功争回抚养权);
3、钱某继承权纠纷案;
4、某担保公司诉李某某追偿权纠纷案;
5、中信银行诉某洁具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6、万某诉李某离婚纠纷案(涉案标的1500余万元);
7、某公司拆迁纠纷案;
8、吴某等30户业主诉某房地产开发商合同纠纷集团诉讼案;
9、李某等42户业主诉房地产开发商退房纠纷案;
10、浙江某公司破产和解案;
11、江苏某公司债务重组案;
12、浙江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13、北京某公司股东公司解散案等一系列民商事纠纷案件。
刑事方面:
1、叶某某重婚案(缓刑);
2、王某某入室盗窃案(定罪不诉);
3、叶某某强奸幼女案(缓刑);
4、被害人徐某某被故意伤害案(多次协调沟通,被告人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被定罪量刑);
5、王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6、林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数亿元)等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案件。
业务合作及法律顾问单位:
福建欧美龙集团、浙江昌亨机械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台州分行、浙江玉环医药有限公司、邮政银行玉环支行、台州银德阀门有限公司、台州新格玛家具有限公司、江苏兄弟铜业有限公司、台州顺捷投资有限公司、台州鑫联担保有限公司、台州康明眼镜有限公司、玉环震浪超声波震动子有限公司等。
胡黎明律师带领京哲家事法律服务团队,潜心研究婚姻继承及家族财富传承的同时,多次带领团队前往社区宣讲普法,结合所擅长的公证服务、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在家族财富管理、股权控制、企业财富传承等方面深入研究。团队立足于婚姻家事专项服务的同时,一并结合公证遗嘱、税收管理、刑事风险防控等方面全方位立体防控,打造专业一体化服务。
胡黎明律师逻辑严谨,办案认真负责,且热心公益,坚持“天下为公”的执业原则,秉承“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赢得众多客户的一致赞誉。且在办案之余,积极参与社会调解和担任社会兼职,承办过众多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维权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